申花点球申诉全被拒,足协认定判罚无误。
- 发布于:2025-07-04 01:37:00
- 来源:24直播网
**直播报道: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工作纪实**
在7月2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的评议组针对本赛季第十六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其中,上海申花与天津津门虎的中超联赛第15轮比赛,其四起判罚成为了热议的焦点。经过严格的审视与讨论,所有判罚均被认定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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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一**:比赛刚刚进入第4分钟,上海申花队的9号队员在天津津门虎队的罚球区内与4号队员发生了身体接触后倒地。现场裁判员经过审慎观察后,决定不进行犯规判罚,并且VAR(视频助理裁判)系统也未介入。对于这一决定,上海申花俱乐部曾提出申诉,认为对方队员存在犯规行为,应该判罚球点球。然而,评议组的大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在争抢位置时手臂的接触属于合理和可接受的范围,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VAR未介入也是合理的。
**判例二**:时间来到第37分钟,上海申花的13号队员在天津津门虎的罚球区内与16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同样地,俱乐部再次提出申诉,坚持认为对方队员犯规,应判罚球点球。但评议组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天津津门虎的16号队员在滑倒时与对方队员的腿部接触并不构成犯规。因此,裁判员未进行判罚的决定是正确的,VAR也无需介入。
**判例三**:第64分钟时的情况更为复杂。上海申花的4号队员在天津津门虎的罚球区内与16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此时比赛处于角球踢出前的暂停状态,评议组认为这并不存在因当时出现的犯规而判罚球点球的可能性。通过视频回放,尽管双方有接触争抢的动作,但从视频角度出发守方无明显犯规动作。所以评议组最后得出结论,裁判员的选择和VAR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判例四**:最后一例发生在第65分钟,上海申花的9号队员与天津津门虎的11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上海申花俱乐部再次提出申诉,认为应该判罚球点球。然而经过评议组的仔细审查和讨论后,他们认为从现有视频的角度看,双方虽有争抢动作但并无明显犯规行为。因此支持了裁判员不进行犯规判罚的决定,同时确认VAR未介入也是正确的选择。
总体而言,这四起判罚案例均体现了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比赛公正性的高度关注和严谨态度。每个案例的背后都是对足球规则的深度解读和对比赛精神的尊重。此次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无疑为未来中超联赛及其他赛事的裁判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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